很多的朋友應該有碰到過高低溫試驗箱溫度過沖的問題,在這里小編建議可以將“溫度過沖量”明確規定為: 與相應的±2℃的溫度偏差要求相一致或要求試驗箱的過沖量與試驗點的溫度值成一定比例, 如0~100℃溫度過沖量不超過±2℃, 100℃以上過沖量不超過試驗點的2%, -80~0℃溫度過沖量不超過3℃。這個要求按目前控制儀表的調節控制精度來說是比較容易實現的。
對于那些配有壓縮機、冷卻水等冷熱對抗功能的高低溫試驗箱, 做到這一點就更不是問題了。同時對于產生了“溫度過沖量”的溫度箱, 可以就“溫度過沖恢復時間”給出幾個時間建議, 如: 3, 5, 8, 10, 15 min等供用戶選擇。對目前企業中控溫能力較差的溫度試驗箱, 根據經驗小編給出如下2點建議:
1】傳感器在出風口的位置,在升降溫過程中出風口溫度相對于箱體內其他位置的溫度要高些,傳感器的感應溫度沒有達到設定值時,箱體的加熱器(或制冷機組)將滿功率工作,達到溫度后加熱器(或制冷機組)停止滿功率工作而變為斷續工作,在攪拌風的作用下逐步將試驗箱內的各點溫度拉平。在這時如果傳感器的反應速度慢,則會造成加熱器在到達溫度后續繼工作一段時間,這就造成了溫度過沖的另一種情形,也是檢測中常遇到的一種情況,所以這需要儀表及傳感器在出廠前進行3~5天的周期校正。
2】如果所用的儀表精度一般偏低,反應很慢,那么有時候試驗箱內的溫度已經達到了80度,但是控制儀表顯示還是70度,控制器感應不夠靈敏,這也是導致試驗箱溫度過沖的一大問題。所以建議采用PID (比例、微分、積分) 控制, 溫度過沖的問題可以得到比較好的控制, 但是PID控制的設定還是比較重要的, 這個問題一般由設備制造廠商完成, 在新設備到達現場后的檢定過程中, 有檢測人員和設備制造人員同時在場, 來協商調整其P ID控制的設定。
高低溫試驗箱實拍圖